末位轮岗制 一、目的 为提高公司竞争力,降低公司成本,提高人才利用率,特制订此制度。
二、 适用对象 在部门连续三个月绩效考核中最后一名者。 三、轮岗实施办法 1、员工轮岗在公司内部或分公司进行。
2、轮岗期限:三个月(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)。
3、轮岗程序:行政人事部根据考核结果拟出轮岗人员名单,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轮岗意见,并报请主管领导批准。
4、各部门应针对轮岗人员安排相关专业培训。
5、轮岗原则上只在一个部门进行,如在轮岗部门仍不能达到公司要求,则可让他就此退出;如果不接受轮岗或无法适应新岗位,公司可考虑直接辞退 。
6、财务部门鉴于其特殊性除外。 行政部